近期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蔬菜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等5类食品284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(见附件)。
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(海水蟹活体)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
二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,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。
三、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四、马鞍山市当涂县景园好又多超市销售的砂糖橘,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 1.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.docx
2.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3.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4.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5.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2月22日
TAGS:
食品安全 抽检 豆制品 食用油 抽样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期(总第56期)
下一篇: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二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